山东省检察官培训学院与山东南郊集团有限公司举行山东颐正大厦划转移交签约仪式

发布时间:2020-11-27 浏览量: 3425
11月17日,山东省检察官培训学院与山东南郊集团有限公司在颐正大厦3楼颐和多功能厅举行山东颐正大厦划转移交签约仪式,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山东颐正大厦正式成为山东南郊集团有限公司“大家庭”的一员。

山东省检察官培训学院与山东南郊集团有限公司举行山东颐正大厦划转移交签约仪式

   1117日,山东省检察官培训学院与山东南郊集团有限公司在颐正大厦3楼颐和多功能厅举行山东颐正大厦划转移交签约仪式,山东南郊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田纳新同志,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一级巡视员张爱军同志等领导参加了签约仪式,在山东南郊集团和省检察官培训学院、颐正大厦领导班子中层副职以上管理人员及主管级骨干员工的见证下,山东省检察官培训学院常务副院长杨克安同志和山东南郊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彦勇同志代表双方签署了划转移交协议。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山东颐正大厦正式成为山东南郊集团有限公司“大家庭”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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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一级巡视员张爱军同志在讲话中回顾了颐正大厦发展的艰辛历程,肯定了颐正大厦开业17年来在省检察院各类培训学习、会议接待,特别是省、市人代会接待保障中取得的成绩,表示将颐正大厦纳入统一监管改革,既是省委省政府的改革决策,又是一件有利于颐正大厦发展的好事情,对于发挥整体资源优势,发挥专业化、规范化管理优势,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效益快速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划转协议签署后,省检察官培训学院会善始善终完成正在推进的改革任务,严格执行双方达成的共识,一如既往加强联系,把相关的培训接待等重要任务继续交给颐正大厦承担,推动各自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山东南郊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田纳新同志首先代表山东南郊集团有限公司向前来参加仪式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多年来为颐正大厦建设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全体干部职工表示诚挚的敬意。田董事长表示,颐正大厦开业17年来,在三届省检察院领导的带领下,踏实肯干、务实进取,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持了较好的发展态势。颐正大厦划转到南郊集团,是省委省政府基于深化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重大决策,省检察院党组和南郊集团党委非常重视,成立了联合工作组,多次专题研究,进行实地调研,研究制定了划转交接方案,实现了强强联合、优势互补。随着划转改革的扎实推进,发展机遇也会越来越多,员工的发展空间也会越来越宽广,南郊集团一定好好接过这个接力棒,决不辜负省检察院历届领导对颐正大厦的关怀和厚望!今后大家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志往一处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检察院领导的支持帮助下,全体干部员工奋力拼搏、锐意进取,颐正大厦一定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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